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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24日,在方城县博望镇尚庄村的温棚蔬菜园区,有人装运番茄,有人栽种黄瓜苗,一派繁忙场景。“多亏玉中哥领头办合作社,带我们种反季节菜,让家家户户走上致富路。你看,这几百座塑料大棚多像一座座‘宝藏迷宫’。”人称“快嘴大嫂”的村民田秋凤说出话来清脆悦耳。“我们都是留守在家里的中老年人,平时在这里干些施肥、浇水、整枝、摘果等小细活儿,每天能挣50-100元,一年算下来,能挣两万多元!”正在采摘番茄的村民郑大妈高兴地说。李玉中是立体种菜能手,多年来积累了一整套温棚蔬菜种、管新技术。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该村农民种植的反季节蔬菜产量、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农户发展温棚种菜的积极性日渐高涨,保护性种菜面积迅速发展到1800多亩,温棚总数达600多座,年产值达5000多万元。随着反季节蔬菜种植农户的增多、面积的扩大,经常出现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群众迫切需要统一化服务。看到这种情况,李玉中联系6名种菜能手,牵头成立了尚庄村温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入社农户达到66户。为了强化“统”的功能,李玉中召集社员们共同协商,定下自我服务章程。农户搭建温棚,由合作社负责购买所需物料,建设大棚按照统一技术标准,种菜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由合作社统一购买。蔬菜到了成熟采收季节,合作社定下销售价格,统一联系买主。近两年还利用手机直播搞电商销售,解决了全村群众“卖难”的后顾之忧。今年,尚庄村多数农户以种植番茄为主。在种管环节,合作社积极与镇政府沟通联系,求得技术上的支持,农技人员经常前来指导,解决疑难问题。到收摘季节,合作社牵头与南阳、洛阳等地客商建立联系,农民坐在田头,就能出售产品,再也不为“卖难”犯愁了,尚庄村温棚蔬菜专业合作社种植的番茄天天不愁销,亩均收入均在2万元以上。“博望镇四大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像尚庄村一样,不少行政村都由村党支部引导,以能人党员、科技户为主,领办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统”的功能,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真正形成了产业发展的龙头服务组织,成为产业快速发展、农民稳步增收的‘火车头’。”博望镇相关负责同志说。
    消息来源:方城融媒号
    发布时间:2024-07-26
  • “咱高新区的项目审批服务速度,就是快!”7月25日,新兴精密光学负责人李继珍从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四证”,对高新区“一天办四证”“拿地即加工”的项目服务效率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南阳新兴精密光学有限公司位于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是一家专业从事半导体专用研磨机设备生产、超大光罩掩模基板和高精度光学手机棱镜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该公司研制的半导体专用大型双面研抛机(60B)连续2年获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并通过了河南省首台(套)认定,是南阳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典型案例。2024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需建设光罩设备和基板生产线。了解到企业需求后,高新区科创局、招商局、经发局、行政审批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迅速响应、主动服务,在多部门的协同推进、高效服务下,新兴精密光学在7月25日一天内同时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建设按下了“加速键”。 “区里项目服务专班全程协助我们的申报工作,及时帮我们疏通难题和堵点,服务效率之高、审批速度之快、服务态度之优,远远超出了我们预期,更加坚定了我们扎根高新、做大做强的决心和信心!”李继珍表示。项目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高新区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和“硬支撑”。立足项目实际诉求,统筹项目服务部门,围绕项目立项备案、规划设计、土地交易、证件办理等关键节点,通过“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用“改串联为并联”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企业申报与项目审批同频推进,赋能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一是精筛项目,提前介入。坚持“审批围着企业转、服务围着项目干”理念,筛选多个项目纳入“四证齐发”覆盖范围,对拟实施“四证齐发”的项目,提前介入,建立7×24小时服务制度。二是专员跟进,全程护航。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指导,紧盯项目审批进展,实行闭环管理,倒排开工计划,梳理报建流程,帮助剖析难点和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简单问题当场解决、复杂问题限时解决、疑难问题协调解决。三是部门协同,齐头并进。通过多部门协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材料清单,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各环节同步推进,变“串联审批”为“并联服务”,变“企业多跑腿”为“政务多跑腿”,有效节约企业时间成本。 “四证齐发”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力举措,是政企连心的“双向奔赴”。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全力推进新建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切实以“高新速度”,为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更多“高新力量”。
    消息来源:南阳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4-07-26
  • 近年来,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摆在重要位置,立足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定位,持续推出系列便民利企举措,促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简化进场交易流程。确保项目在交易中心不受阻、不延误,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保障重大项目交易。聚焦县委、县政府年度重大项目,主动提前与招标单位做好对接沟通工作,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时令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开设“绿色通道”,采用“信用承诺”机制,实行容缺受理,最大限度压缩交易周期,助力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细化公共服务举措。结合进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和注意事项,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为交易主体讲解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典型问题及注意事项。编制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指南,主动为交易各方无偿提供办公用品、无线网络、充电桩、饮水机、热水器等便民设施设备,营造了贴心、便捷的交易环境,提升了交易主体满意度。  下一步,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交易流程,提升综合服务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消息来源:中宏网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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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政策
    2024-06-28 15: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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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政府现在对中小微企业有没有什么实际性的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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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阳方城县公安局拖欠我司工程款一事
    2023-10-17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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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5 1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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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5 15: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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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出过哪些明确要求?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2022年9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相关法律修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完善关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牵一发而动全身”。会议强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县(市、区)数量要稳妥可控。要坚持同地同权同责,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要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求。

发布时间:2024-01-02
我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形成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激活土地要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4-01-02
当前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重点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22[34]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求,通过试点,进一步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监管环节,保障入市土地权能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探索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科学规划和用途管制路径,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成果,从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等方面为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政策、措施保障。

发布时间:2024-01-02
在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中要做好哪些隐患防范?

在试点工作中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指导和监测监管。防止利益驱动绑架规划,随意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破坏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防止以入市为名侵占耕地、弄虚作假乱占耕地和拆除农民宅基地,更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突破耕地保护红线,损害国家粮食安全:防止污染环境、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向农村转移,破坏乡村风貌:坚决防止搞暗箱操作,或以长租、低价、“阴阳合同”等方式掏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削弱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防止由少数人操控,单位或个人非法处置、侵占入市土地及其收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试点工作中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1-02
如何理解自然资源部要求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在实践过程中,农村土地所有权较为明晰,鲜少存在争议,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因村集体私下流转,导致使用权归属存在较多纠纷,因此自然资源部在本轮深化入市试点过程中要求入市地块必须办理“两权登记”,即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其目的是排除存在权属纠纷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带来的法律诉讼,避免给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带来负面影响。

发布时间:2024-01-02
6.如何理解和把握本轮试点用地必须是存量建设用地?

国家在上轮试点之后再行试点,暂不全面推开,原因就是经过上一轮的探索,目前入市制度仍然不完善,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因此本轮试点就是要用存量土地来探索入市制度,不允许借试点探索之名,行解决用地之实,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违背试点初衷。

发布时间:2024-01-02
7.如何理解和把握“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

一方面,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职能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正在牵头开展“宅基地改革”。另一方面,腾退出来的闲置宅基地要优先保障村民住房需求,防止一边利用腾退出来的宅基地入市,一边申请新增宅基地用地指标。

发布时间:2024-01-02
8.如何稳妥处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以及省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2023年第30次)精神,对于因客观原因形成的历史遗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区可参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中“妥善处理各类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条款。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集体意愿,运用村镇、县三级确认程序,制定处置办法,分时间阶段、分类型稳妥有序处置历史遗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问题,解决入市地块来源问题。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地要严格审查把关,防止随意扩大历史遗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和处理适用政策。

发布时间:2024-01-02
9.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开展前已有偿退出的村民宅基地能否纳入入市土地范围?

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启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仍是其重要内容,重点是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规定。中央要求试点先行,我省确定了12 个试点县 (区),其中西安市高陵区、延安市富县在列。因此上述两县 (区)如有在 3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前,村民主动申请有偿退出,村集体已补偿到位的村民宅基地,村内暂无新增宅基地需求且已在村庄规划中将用地性质调整为经营性用途的,可在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开展入市。

发布时间:2024-01-02
10.有地上附着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入市?

省厅鼓励各试点地区在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作中落实净地出让要求。但从各试点地区前期摸底调查反馈情况来看,目前符合入市条件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部分已修建地上附着物。因此,拟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在满足“村民集体研究同意、产权清晰、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通过房屋安全鉴定”的前提下,各试点地区可充分借鉴浙江德清县等地经验,积极探索“带地上附着物”入市的政策路径。受让方在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根据省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第30次)中“对于缺少规划手续的,在判定用地合法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则,补办规划手续”相关精神,按照程序完善规划手续,如涉及规划处罚的应履行处罚到位后再行办理。

发布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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