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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文旅发电〔2022〕61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浏览次数:1207
政策级别 国家部委级 适用范围 -河南省 -南阳市 -市本级
印发日期 2023-02-16 执行日期 自 2023-02-16 至 2024-03-31
发文部门 报送部门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部门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同部门
责任处室 市场管理科 咨询电话 0377-62001906
申报日期 自 2023-02-16 至 2024-03-31 兑现日期 自 2023-02-16 至 2024-03-31
适用行业 其他
  • 要点详情
  • 申报指南
  • 政策要点

    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对南阳市已缴纳保证金、领取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退还缴纳数额的100%。

    要点解读

    一、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缴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月。

    二、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月。

    三、通过银行担保及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 旅行社企业联系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填写《河南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统计表》,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官网(旅游和行业组织入口)上传质量保证金存款单、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